普通車廂
8,750
4,380
使用說明
使用效期:兌換券須在開券起三個月內申請兌換為乘車券。在台領取的票券為兌換券,請於抵達日本後將兌換券連同護照前往北海道可兌換周遊券車站之國鐵旅行服務中心(JR TRAVEL SERVICE CENTER)或綠色窗口兌換周遊券,兌換日起14天內可任選6天使用(可斷開使用,不須連續使用)。未兌換為周遊券無法使用,敬請留意。
購買/兌換日本周遊券須持有日本國以外的政府等發行的護照,從日本國外以觀光為目的來訪日本的外國遊客。根據日本的入國管理法規定經海關核發「短期滯在」的居留資格,可允許在日本停留15日的期間或90日的期間。護照上須有「短期滯在」的蓋章或貼紙才可兌換鐵路周遊券。如由自動通道入境,則不能獲得護照上「短期逗留」的蓋章/貼紙,請利用有工作人員的入境通道,或向機場工作人員提出申請加蓋印章或貼上貼紙。(如果是以「進修」、「演出」、「再入境」等資格入境日本,將無法兌換鐵路周遊券,敬請留意。)
JR東日本南北海道鐵路周遊券官方網站(中文)注意事項
票券領取方式
台北總公司自取(地址:台北市松江路72號7樓)或郵寄掛號(郵資由旅客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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